上海理工大学 管理入口
 
实验教学教师指导守则
发布人:工程实训中心  发布时间:2019-05-17   浏览次数:1035

为加强实验教学管理、保障实验教学秩序,提高实验教学质量,特制订本守则,相关实验教学指导教师须遵照执行: 
一、 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安排, 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和教学进程要求,认真组织教学,注重实验效果。 
二、 指导教师应在实验课开始前 10 分钟到岗,检查实验仪器设备及防护措施,完成课前相关准备工作。 
三、 在学生实验操作前,指导教师必须向学生讲解清楚实验原理、操作方法、结果要求及安全注意等事项。 
四、 在学生实验操作过程中,指导教师应密切关注学生的动态,耐心、细致、准确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,发现学生操作不当应及时纠正。督促学生合理安排实验进度,及时检查学生实验记录。 
五、教师在指导学生实验过程中,应注意引导和启发学生独立思考,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通过学生对实验原理、过程的正确理解和实际操作,切实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。 
六、为严肃实验课堂纪律,指导教师要加强考勤,严格执行实验课程考核规定,认真批阅实验报告,做好课堂教学记录,客观、公正评定学生实验课程成绩。 
七、 指导教师必须严格遵守《上海理工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》 ,认真履行实验教学指导工作。实验室管理与服务中心 

 实验教学指导教师守则.pdf (196 K)